原标题:海南获4000万中央预算内投资,将用于棚户区改造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发布《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称《通知》),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296.93亿元,其中,海南获得4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将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图片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权限报有关机关批准。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调整影响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的,应及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调整。
不得用于这些项目
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核,原则上不得安排用于城市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等项目,不得安排用于地方各项建设资金未落实、规定时间内无法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符合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
图片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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