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2% 环比上涨0.6%
2021年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下降0.1%;食品价格下降0.2%,非食品价格下降0.2%;消费品价格下降0.3%,服务价格下降0.1%。1—2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下降0.3%。
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6%。其中,城市上涨0.6%,农村上涨0.4%;食品价格上涨1.6%,非食品价格上涨0.4%;消费品价格上涨0.7%,服务价格上涨0.4%。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2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0.3%,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约0.09个百分点。食品中,水产品价格上涨5.9%,影响CPI上涨约0.11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3.3%,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3.1%,影响CPI上涨约0.06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3.0%,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1.4%,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7.3%,影响CPI下降约0.34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14.9%,影响CPI下降约0.39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两涨五降。其中,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0.6%和0.3%;交通通信、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1.9%和0.8%,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5%、0.3%和0.2%。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2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上涨1.2%,影响CPI上涨约0.36个百分点。食品中,水产品价格上涨8.7%,影响CPI上涨约0.16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6.1%,影响CPI上涨约0.12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1.8%,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下降3.8%,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1.0%,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3.1%,影响CPI下降约0.07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四涨一平两降。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价格分别上涨1.1%和0.8%,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均上涨0.1%;医疗保健价格持平;衣着、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5%和0.3%。
2021年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1—2月
同比涨跌幅(%)
居民消费价格
0.6
-0.2
-0.3
其中:城市
0.6
-0.2
-0.3
农村
0.4
-0.1
-0.1
其中:食品
1.6
-0.2
0.7
非食品
0.4
-0.2
-0.5
其中:消费品
0.7
-0.3
-0.2
服务
0.4
-0.1
-0.4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0.2
0.0
-0.1
按类别分
一、食品烟酒
1.2
0.3
0.9
粮食
0.3
1.4
1.5
食用油
0.5
6.2
6.1
鲜菜
1.8
3.3
6.9
畜肉类
-1.0
-7.3
-4.0
其中:猪肉
-3.1
-14.9
-9.6
牛肉
2.0
3.5
3.8
羊肉
2.2
7.5
7.1
水产品
8.7
5.9
3.1
蛋类
-3.8
3.0
2.1
奶类
-0.2
1.2
1.4
鲜果
6.1
3.1
2.2
卷烟
0.1
0.8
0.8
酒类
-0.3
1.1
1.5
二、衣着
-0.5
-0.5
-0.3
服装
-0.5
-0.4
-0.3
鞋类
-0.2
-0.8
-0.7
三、居住
0.1
-0.3
-0.3
租赁房房租
0.2
-0.3
-0.5
水电燃料
0.1
-0.1
-0.2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0.1
-0.2
-0.1
家用器具
0.2
-0.5
-0.7
家庭服务
1.7
3.9
2.4
五、交通通信
1.1
-1.9
-3.3
交通工具
0.1
-2.0
-2.0
交通工具用燃料
3.3
-5.2
-9.4
交通工具使用和维修
1.5
2.7
1.2
通信工具
0.2
5.0
4.6
通信服务
0.0
-0.3
-0.3
邮递服务
0.7
0.4
-0.3
六、教育文化娱乐
0.8
0.6
0.3
教育服务
0.1
1.6
1.6
旅游
5.0
-4.3
-6.5
七、医疗保健
0.0
0.3
0.4
中药
0.1
1.6
1.6
西药
0.0
-1.8
-1.8
医疗服务
0.1
0.8
0.8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0.3
-0.8
-0.9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或从互联网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约500个市县、近10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21年1月开始编制和发布以2020年为基期的CPI。与上轮基期相比,新基期的调查分类目录、代表规格品和调查网点均有调整,分类权数也有变化,以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最新变动。经测算,本次基期轮换对CPI各月同比指数的影响平均约为0.0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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