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基金爆雷北京信文资本改头换面意欲何为
本报记者/易妍君/广州报道
投资者曾先生(化名)在2017年5月购买了信文兴乐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文兴乐1号”),合同约定的产品期限为两年,但一年多后,该基金就出现了无法给付利息的情况。
彼时,基金管理人给出的理由是,借款方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乐集团”)出现了还款逾期。而经过一系列调查后,投资人认为,这只基金的投资运作存在违规,遂纷纷将基金管理人信文资产管理(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文资产公司”)及其实控方北京信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文资本”)同时告上了法庭。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目前,至少已有三名投资人在一审中胜诉。值得警惕的是,在投资者与信文资产公司、北京信文资本诉讼过程中,2020年9月,北京信文资本不仅更换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还将公司迁址到山东,与此同时,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纷纷卸任退出。这一系列操作令投资人倍感疑惑,他们猜测,这是不是基金管理人(或实控人)为了推卸责任而故意“金蝉脱壳”?
信文资产公司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信息来看,信文兴乐1号成立于2017年4月13日,基金类型为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苏州工业园区信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信文资产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而根据基金合同,该基金的投向是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向兴乐集团发放贷款。该基金的存续期限为1 年,根据基金的市场投资情况,管理人有权延长基金存续期1 年。在基金存续期间,按季分配收益。
曾先生告诉记者,基金成立后,他一共收到4笔利息,前三笔是按季度正常付息,第四笔利息基金管理人在2018年7月27日只付了当季的一小部分。之后不久,基金管理人就公告称,无法按照约定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此后,投资人再未收到过投资收益款,基金投资款至今亦未获偿付。
由于借款方兴乐集团已经破产,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展开了“拉锯战”。通过调查,投资人认为基金管理人对于投资失利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江苏证监局开出的罚单以及部分投资者胜诉案例也佐证了投资人的部分判断。
记者查询江苏证监局官网发现, 2019年9月6日,江苏证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对信文资产管理(江苏)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该决定指出,信文资产公司尽调报告中的部分风控措施未落实到位,违反了相关规定;2020年11月23日,江苏证监局官网再次披露了针对该公司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并直接点名信文兴乐1号的基金管理人信文资产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管理人及北京信文资本收取了借款方兴乐集团财务顾问费一事。
与此同时,有三名投资人先后将信文资产公司及北京信文资本告上了法庭。2020年7月、8月,2021年1月,这三名投资人先后获得了一审胜诉。不过,据记者了解,最先胜诉的一位投资人已于2020年11月27日撤诉。
记者查询其中一份判决书了解到,法院审理认为,信文资产公司存在未对刘某某进行回访确认、尽职调查上未尽到审慎义务等行为,上述行为均属于影响投资人出于真实意愿将资金投入基金运作的重要事项的行为,属于未充分尽到适当性义务及信息披露义务。信文资产公司应当赔偿刘某某所受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为损失的本金和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计算。
需要提及的是,北京信文资本是信文资产公司的唯一股东,法院提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北京信文资本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两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应认定为人格混同,北京信文资本应对信文资产公司的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记者还注意到一个细节,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5日作出(2018)浙03民初115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2017年信文资产公司向兴乐集团提供借款并收取财务顾问费用,其中149.8万元由北京信文资本收取。
基金管理人实控人更名、搬家、换法人、信文兴乐1号投资失利,基金管理人需要担责似乎已经成了既定事实。曾先生透露,目前约有30个投资人也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了北京信文资本,且已经开过两次庭。但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前脚(2020年7~8月)刚有投资人胜诉,后脚(2020年9月)信文资产公司的实控方北京信文资本就更换了法人代表,甚至搬离公司注册地北京,而且还更改了公司名称。
根据天眼查工商信息,2020年9月2日,北京信文资本的法定代表人由严锋变更为郑文傲,同时,严锋不再担任总经理一职,原董事长罗钧退出,新的法人郑文傲开始担任董事长兼经理。同日,北京信文资本更名为信泉和业(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泉和业”),公司地址也从北京变更到了济南。不仅如此,公司股权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原股东中信资本(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退出,并增加了新股东深圳市旭錱咨询有限公司。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投资者提供的基金合同显示,信文兴乐1号的投资经理或投资关键人士正是严锋。
2020年12月30日,信泉和业的法人再次发生变更,郑文傲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兼经理,这一职位由新的法人孙俊业接任。
正如上文所言,北京信文资本是信文资产公司的唯一股东,两家公司并非财产相互独立的关系,法院认定前者对后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此,北京信文资本在最近半年内的一系列动作,引起了投资人的质疑。北京信文资本更换法定代表人后,公司的实控人究竟是谁?严锋在延期基金的后续处理工作中又担任着什么角色?他们甚至猜测,北京信文资本更换法人、总经理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真正的负责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在投资人近期递交给济南金融办的投诉信中,投资人表示,“严锋在与投资人沟通的若干次见面会上,仍然以企业负责人的身份出现,但其得益于公司的变更,免于受到法律的处罚”。同时,投资人认为,北京信文资本目前的内部治理体系不能完成后续处理工作,并呼吁监管方面从化解风险的角度,对北京信文资本采取监管措施,促使实际控制人走上台前,实现真正的权责利统一。
记者注意到,根据天眼查数据,信泉和业已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北京信文资本为何在投资人胜诉后频繁更换法人、变更公司地址,进行股权变更,本报记者对信泉和业有关人士发送了采访函,然而截至发稿,该公司暂未回应。
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在诉讼过程中,法人名称、经理、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的,不会影响原诉讼进程。而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后,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同时,更名不影响赔付责任,对于已经胜诉的投资人而言,信泉和业仍然需要进行赔付。
他提到,一般来说,当事人(投资者)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司内部从业人员有非基于职务的侵权行为,也可以考虑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蹊跷的股权关系
北京信文资本更名为信泉和业之后,2020年11月,信泉和业召开了信文通邮契约型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信文通邮基金”)、信文兴乐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风险化解方案沟通会。但这次沟通会,只有部分投资人前往参加。
根据公开资料,信文通邮基金的管理人为北京信文资本,该基金于2017年3月成立,略早于信文兴乐1号,也属于债权类产品,同样也在2018年爆雷。
不仅旗下两只基金先后延期,如今,信泉和业早已官司缠身。从天眼查统计数据来看,仅2020年,涉及信泉和业的开庭公告就达到42起。
与此同时,信泉和业的股东变更持续不断。除了上文提及的2020年9月,中信资本(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退出了信泉和业之外,记者还注意到,信文通邮基金爆雷后不久,2018年6月29日,公司原股东中信锦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退出,前述已退出的中信资本(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也是在这个时候成为了北京信文资本的股东。
其中,作为信泉和业的老股东之一,中信锦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为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而中信聚信则由中信信托100%控股。
更有意思的是,不只是北京信文资本,上述在2018年6月之后,退出北京信文资本的两家公司均在2020年变更了公司名称。比如,中信锦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更名为众和锦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资本(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则于2020年11月19日更名为思信齐(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目前,信泉和业背后的网络关系仍然错综复杂,北京信文资本时期在任高管的身影仍然“若隐若现”。具体而言,信泉和业目前有3位股东,其大股东信文资本管理(阜南)有限公司[原名为“信文资本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6.36%,深圳市旭錱咨询有限公司、国新科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为31.82%。同时,信泉和业又持有其大股东信文资本管理(阜南)有限公司75%的股权。
也就是说,信泉和业的大股东,其本身就是由信泉和业控股。而且信文资本管理(阜南)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恰好也为严锋。
天眼查信息显示:深圳市旭錱咨询有限公司由深圳市垚盛鑫咨询有限公司100%控股,而深圳市垚盛鑫咨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为中信资本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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