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业绩造假” 新荷花供应商疑云难消


来源:贝果财经   时间:2021-03-20 07:48:01


否认“业绩造假”新荷花供应商疑云难消

本报记者/陈婷/曹学平/深圳报道

曾在IPO过会后遭到“业绩造假”举报,后撤回上市申请的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荷花”),再次向A股发起冲刺。

近日,新荷花赴创业板IPO进入问询阶段。在深交所的问询下,新荷花披露了此前被举报事项所涉及的主要问题。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上述举报内容指出新荷花在各个经营环节均存在“虚假交易”,包括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但新荷花对前次举报内容全盘否认。

然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新荷花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9月的第一大供应商——若尔盖县伟麟高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麟高原”)以及2019年的第三大供应商西和县勤诚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和勤诚”),两者均在2019年的社保缴纳人数为0。双方之间业务往来的真实性有待进一步核实。

新荷花在问询答复函中表示,前次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主要原因为实际控制人江云持股比例较低,上市动力不足,在遭到举报的情况下萌生退意。

记者注意到,前次申报时,江云享有新荷花权益比例为29.81%,本次申报大幅提高至54.95%(由江云、江尔成父子合计享有)。在这期间,新荷花经历多次股权转让、增资。

只不过,就在2017年3月,江云和江尔成安排两位时任公司高管合计为8位非员工自然人代持了149万股股份,合计支付款项为596万元。江云还为其中一位被代持人——江平(江云哥哥)代付约30%转让款,原因未明。

针对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之间的交易是否真实发生,以及实际控制人为何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问题,记者致函新荷花方面,截至发稿,对方未予以回应。

以员工增资名义代持

2017年3月26日,新荷花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资扩股的提案》等议案,公司股本由5638万元增加至6038万元。

上述增资是新荷花实施安排员工增资入股而向13名员工定向增发共计400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4元/股。

记者注意到,时任总经理冯斌、副总经理刘震东的认购金额及认购股份数均远超其他员工,分别认购165万股、118万股,认购金额分别为660万元、472万元。认购数排位第三的是时任副总经理张大永及质量总监张莉,这两位高管的股份认购数均大幅降至18万股。

新荷花披露,本次增资过程中,冯斌及刘震东认缴的股份中存在代持情形,合计代持股份数为216万股,其中,冯斌代持98万股,刘震东代持118万股。

招股书显示,冯斌与江云颇有渊源,两人同为“中药炮制泰斗”王孝涛徒弟。2003年5月至今,冯斌历任新荷花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6年12月,新荷花曾与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冯斌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1日期间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最高额不超过1440万元。与此同时,冯斌作为核心技术人员,与江云一起参与多个专利发明。

刘震东亦为新荷花“老臣”。2008年2月至今,其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副总经理,与江云、冯斌同为核心技术人员。

而冯斌、刘震东代持股份的8位自然人则被新荷花称为“部分参与新荷花早期筹建的相关人员”。考虑到本次增资是名义上进行的员工激励,因此江云、江尔成安排冯斌、刘震东为上述人员代持了部分股份,相关增资款项由上述人员支付给江云指定的银行账户。

其中,祁杰(江云妻弟)被代持股数最多,为98万股,支付款为392万元。其次为江平,被代持数为23万股,支付款为92万元。另外,在这次增资中,刘震东亦为江云代持了67万股股份,涉及增资金额为26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新荷花补充称,江平通过向江云指定账户分两次转账方式支付60万元后,剩余32万元与江云“内部协商”,由江云代其支付。

而就在2018年12月,刘震东将其为江平代持的股份还原后,其因“个人原因”还向江平转让了12万股,单价为6元/股。到此次IPO发行前,江平共持3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53%。

招股书披露,江平曾任新荷花董事,后因江云家族内部安排,江尔成自2019年2月起接替江平职务。新荷花表示,江尔成担任董事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及公司传承,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由冯斌代持祁杰的98万股股份已于2019年3月还原。截至目前,祁杰持有新荷花1.49%股权,为公司第十大股东。

供应商存疑

江云为江平代付股权转让款的原因暂不得而知,这其中是否涉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也有待进一步核实。不过,招股书及问询函显示,关于江云的个人财务状况同样值得关注。

新荷花方面披露,出于日常业务操作便利和习惯,公司于2017年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财务人员名下两张银行卡账户进行日常经营款项收支的行为。

2017年,上述两张银行卡为发行人代收各类款项253.51万元,代付经营性费用支出及采购款162.44万元,分别占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0.91%和0.68%。这两张银行卡在2017年7月和2017年12月停止使用,并于2018年3月和2018年8月注销。

记者注意到,在前次举报中,新荷花曾被指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之间存在“虚假交易”。

招股书显示,新荷花的主营业务是中药饮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中药材,向客户提供配方饮片、投料饮片等产品。

据2011年招股书,10年前,新荷花向个人供应商采购的比例在80%左右。到了近三年,新荷花前五大供应商均为法人,公司类型的供应商比例达到60%以上。

其中,伟麟高原与新荷花的合作稳定,新荷花称与其的业务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主要采购川贝母、羌活、豆蔻等道地药材。2017年,新荷花向伟麟高原采购前述三种药材发生的金额为538.87万元。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9月,新荷花对伟麟高原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496.58万元、3234.23万元、2667.13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从6.67%持续上升至13.18%。

根据天眼查,伟麟高原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康麟、李瑛分别持股50%。不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8年~2019年,伟麟高原的社保缴纳人数为0。此外,2019年年报显示,伟麟高原当年发生的营业总收入为3107.97万元,甚至低于新荷花2019年对其的采购金额。

此外,2018年及2019年,新荷花对西和勤诚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82.39万元、1539.38万元。这家供应商同样在2019年的社保缴纳人数为0。值得注意的是,西和勤诚成立于2018年10月,次年便成为新荷花前五大供应商之一。

另一方面,深交所问询还指出,新荷花前五大销售客户和供应商中,天方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方健”)、盛实百草药业有限公司等与公司之间同时存在采购及销售业务。其中,天方健向新荷花销售三七,新荷花向天方健销售三七粉。

对此,新荷花表示,天方健与公司的销售活动与采购活动相互独立,价格也不存在联动机制,不存在受托加工行为,向天方健采购及销售同类产品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除上述已披露的客户供应商重叠外,新荷花还存在向其他重叠部分供应商采购或向其他重叠部分客户销售的情形。但新荷花仅称,报告期内客户供应商重叠具备合理的业务背景,与公司产品、原材料种类较多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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