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手音乐版权结算新规:使用量是核心指标,直播场景纳入
“音乐使用(次数)的统计不是特别困难,真正的痛点是,我们统计到了这些数据,但没有办法确认这些音乐来自于哪家版权方,因为整个音乐行业对我们来说太不透明了。”
3月22日,在快手音乐版权生态大会上,快手音乐负责人袁帅讲述了目前短视频平台在音乐版权处理上的困惑。
相较于长达上百年的唱片工业,短视频和直播平台的兴起不过是近五年来的事情,但已经对音乐的创作和分发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音乐版权的结算规则、如何维护创作者的权益上,行业仍处摸索期,诸如直播使用的背景音乐、短视频剪辑翻唱歌曲,都曾闹出大量的版权官司。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包括抖音、快手在内的短视频平台,都在探索各自的音乐版权合作模式。抖音在2020年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达成了版权合作方案,而快手带着新的音乐版权结算规则,希望获得与行业直接对话的门票。
音乐版权费用应如何结算?使用量是核心指标
在活动现场,一位唱片公司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透露,该公司的音乐版权收入仍主要来自于传统的音乐播放平台,但对短视频平台未来的变现潜力乐观,因此特意过来了解快手的新结算规则。
据了解,这是今年6月1日新《著作权法》实施前,首次有互联网平台提出适用于短视频和直播双场景的音乐版权结算标准。快手音乐负责人袁帅介绍,快手音乐的版权结算政策核心指标是歌曲的使用量。
“我们会定期公布数据,在快手音乐人开放平台上线,以周期性的方式结算所有费用,将费用发放给版权方和音乐人。”袁帅说,快手音乐开放平台的信息将包括音乐内容的使用数据、结算金额,可直接用于确权和结算,版权结算金额不设上限,不设置除合法缴税外的任何苛扣条目。
快手过去已有针对短视频的版权结算方案,此次新的政策将直播场景和词曲版权结算也纳入其中,并增加了独立音乐人结算通道。词曲版权结算将采用使用量指标,并设立专门专设词曲奖励金计划,直播场景将按照音乐有效播放次数。
袁帅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介绍,这使得新的结算规则相比过去在结算场景和权利人覆盖上更为完整。
此外,快手此次的结算规则并不要求版权方给到快手独家授权。而在此之前,据前述唱片公司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透露,快手与其的合作方式既包括独家授权也包括非独家授权。
袁帅称,这些音乐版权政策将会在兼顾稳定性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反映来调整细节。
快手公布新的音乐版权结算方案的背景是,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
快手法务副总裁孟洁称,向录音制作者去结算直播场景下的使用费用,不仅符合新《著作权法》的要求,甚至可以更好地向社会大众普及新《著作权法》的新规则和新趋势。
对于词曲版权结算,孟洁解释称,过去行业内的操作是把钱统一结算给录音制作者,再由录音制作者向词曲的权利人结算。“但有可能录音制作者本身并不拥有词曲权利,这次开放结算给词曲权利人,一方面可以缓解录音制作者给授权的压力,另一个方面也开放了词曲版权方获得报酬的通路。”
打破短视频平台与唱片业之间的隔阂
对于短视频平台在音乐版权合作上的探索,音乐行业的接受度如何?
人见人爱文化传媒公司主要基于短视频平台来生产音乐,在活动现场,该公司创始人张志远呼吁,短视频平台要在收益、结算上应该和音乐平台相提并论,实现结算透明。“电影院每一天的收益,都是可以看到实时票房的。我们音乐行业也可以参考电影行业,数据透明和规则至关重要。”
这时,音乐的使用量等指标就至关重要,这需要平台在数据上进一步做到透明。
而对于短视频平台来说,音乐的版权归属追溯问题才是难点。袁帅提到,快手和行业合作的难度在于,“行业不会告诉我们这首音乐的版权归属是谁”,简单地说就是“并不知道把钱结算给谁”,因此需要更多的版权方进入平台合作序列。
袁帅称,随着版权合作的政策发布,与行业建立更深厚合作后,期待可以解决双方之间的“信息不透明问题。”
据袁帅透露,截至目前,快手已经与数百家版权公司和主动入驻平台的快手音乐人建立了合作的关系,未来将不断扩大合作的范围和规模。值得关注的是,快手的这一做法绕开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此前,音集协曾指责快手侵权,双方的诉讼正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进行中。
“我们希望给行业释放我们愿意去为正版音乐付费,愿意跟行业深度合作的信号。”袁帅表示,音乐版权是短视频的基础,除了版权合作,短视频平台将在歌曲宣推等方面探索更多的合作方式,帮助音乐人积累商业价值,增加收入,扩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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