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幸运地拥有世界上第二强的知识产权保护,这是美国一直处于技术繁荣中心的重要原因,也是美国继续吸引世界上最优秀,最聪明的科学家,艺术家和企业家的重要原因。尽管有些人回避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其作为自由市场的抑制因素,但他们错误地忽略了inpidual对其创作的权利在蓬勃发展的资本主义经济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律师大卫·达马托 (David D'Amato) 认为,由于思想是进化的,因此知识产权根本不是财产,因此国家不应为个人的思想提供任何保护。D'Amato认为很难将所有权分配给思想是正确的,但是知识产权法的复杂性不足以完全抹黑它。想法不能是财产,但是知识产权不能保护想法-它保护了这些想法产生的实际发明。
思想本身可能是进化的和普遍的,但它们的研究、开发、创造和营销是独立创新者的输出。知识产权法应保护那些对其成品有想法的人的权利,奖励那些将概念变成有形和有益的创造的人。
对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允许音乐家在播放歌曲时收取版税的法律没有什么不同。音乐是一个普遍的概念,但是乐队拥有其独特创作的权利,并且有权在其他人使用该创作时通过在收音机上播放或从iTunes购买而获利。同样,一个崭露头角的软件工程师应该拥有他开发和测试的程序的权利,即使一家大公司最终将该程序推向市场。
这场关于知识产权法的辩论似乎是数字革命的副产品,但它可以追溯到国家的建国。《宪法》第1条第8款规定: “通过在有限的时间内确保作者和发明家获得各自著作和发现的专有权,以促进科学和有用艺术的进步。”
版权法变得更加复杂,因为今天的创新越来越无形。但是第8条包含了实现平衡的关键,该平衡可以保护思想的来源,同时允许自由市场蓬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发明者冒险,确保他们将是第一个获得任何回报的人。
正是这些风险导致了技术进步为社会提供动力。这些法律通过保证创造者将其产品推向市场的优先购买权,奖励了他们领域中最聪明的人,并吸引了更多这些聪明的人进入美国经济。从某些指标来看,知识产权保护约占我国出口的3分之2和国内生产总值的3分之1,并创造了约4000万个就业机会。
如果没有这种保护,企业家将没有动力投入数百万美元和数十年的时间来开发新产品。通过赋予创作者将其产品推向市场的专有权,知识产权保护允许消费者奖励生产者的工作。
流行产品的发明者可以迅速收回他们的研发成本,他们获得的利润鼓励其他企业家设计竞争产品,根据想法的优点而不是权宜之计,向真正的竞争开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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