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与英国达成的一项条约,德里高等法院周二限制了沃达丰集团对印度的仲裁程序,该案涉及该公司以110亿美元收购哈钦森电信股份的交易,向该公司提出的1100亿卢比的税收需求。
曼莫汉法官限制沃达丰或其子公司继续按照印度-英国双边投资保护协议(BIPA)进行仲裁,因为这家电信巨头已经就印度-荷兰BIPA的同一问题提起了类似的诉讼。
“本法院表面上认为,在本案中,当事方和问题存在重复。实际上,在印度-英国BIPA下,被告与在印度-荷兰BIPA下由沃达丰国际控股公司(Vodafone集团)的子公司沃达丰国际控股公司(VIHBV)寻求的救济实际上是相同的。
关“本法院从表面上看还认为,在本案中,有两个独立的仲裁庭可能同时进行诉讼和作出不一致的裁决。法院初步认为,允许被告起诉外国仲裁是不公平,不公正和不公正的,”法院在临时命令中说。
相关新闻Bharti Airtel监管负责人Ravi Gandhi退出欧洲央行的拉加德(Lagarde)进行政策改革,这将毫不动摇ED向亚航高层官员发出新的传票,包括首席执行官Tony Fernandes:报告它还向沃达丰(Vodafone)发出了通知,并在10月26日前就中央政府的请求寻求回应,该请求寻求对印度电信巨头采取永久禁令,禁止其根据印度-英国BIPA进行仲裁。
法院在其临时命令中也表面上认为“印度构成了对被告提起诉讼的自然论坛”(沃达丰及其子公司)对原告(中心)的主张。
法院指出,政府认为,根据《所得税法》,沃达丰(Vodafone)以110亿美元收购Hutchinson Essar Limited(HEL)的Hutchinson Essar Limited(HEL)的股份的行为应在来源税(TDS)上承担减税责任。
高等法院称,由于沃达丰并未从源头上减免税收,因此政府提高了需求1,100千万卢比,此后最高法院于2012年1月20日取消了这一要求。
此后,高等法院裁定,政府对《所得税法》进行了追溯修订,重新确定了对沃达丰的责任。
长达10页的命令说,VIHBV受到征税的困扰,通过2012年4月17日的争议通知和2014年4月17日的仲裁通知援引了印度和荷兰之间的BIPA仲裁条款。
在根据印度-荷兰BIPA进行的诉讼尚在审理期间,沃达丰于今年1月24日根据印度-英国BIPA提起仲裁。
由第二副检察长桑贾伊·贾恩(Sanjay Jain)代表的政府对第二次仲裁提出质疑,表示这两项申诉基于相同的诉因,并寻求相同的救济,但根据两个不同的投资条约组成的两个不同的法庭针对同一申诉主机状态。
ASG在中央政府常任律师Sanjeev Narula的协助下,在高等法院上辩称,根据印度-英国BIPA提起的仲裁程序是对法律程序的滥用。
政府律师辩称,涉及东道国提出的税收要求的争端不在双边投资条约规定的仲裁范围之内,因为税收是一项主权职能,只能在东道国宪法法院进行挑衅。
他们还争辩说,议会通过的法律不能由仲裁庭裁决,也不属于BIPA或任何其他国际条约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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