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部长达曼德拉·普拉丹(Dharmendra Pradhan)今天实际上排除了向上游油气监管机构DGH赋予法定权力的可能性,称该行业尚未充分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
石油和天然气领域有两个监管机构-石油和天然气监管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下游活动的监管者,例如铺设管道和销售燃料,但无权审查价格。
碳氢化合物总局(DGH)是石油部的技术部门,负责海外上游油气勘探和生产活动。
关各个委员会都建议为上游石油部门建立一个独立的法定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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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普拉丹表示,该行业尚未充分发展,仍在寻求政府改革。
他说:“应该讨论尚未完全发展的部门,还是希望政府进行改革的部门。”
他说,对像该行业的法定监管机构那样的“行话”是不正确的。
2013年,由前财政部长维杰·凯尔卡尔(Vijay Kelkar)领导的委员会建议取消DGH的财务监督职能,并将其交给所得税主管部门。
它建议该部和DGH应该限制自己对承包商的技术监督。
除监测生产分成合同(PSC)之外,DGH目前还管理石油资源,并协助政府拍卖石油和天然气勘探领域。
它由以代表或任期为基础的人员组成,主要是从ONGC和OIL等国有公司抽调的。
凯尔卡尔小组曾表示:“ DGH需要通过雇用最优秀的人才来建立人力资源库。”
议会常务委员会也建议建立独立的上游监管机构。
2011年,由前财政部长Ashok Chawla领导的小组建议政府将DGH转变为隶属于石油部的“独立技术办公室”,并建立一个上游监管机构以专注于监管职能。
它还表示,重组后的DGH以及监管机构不得聘请受监管公司代表的员工。
一个类似的小组在2001年建议成立上游碳氢化合物监管委员会,使DGH作为石油部的一部分具有技术行政作用。
政府最近的《综合能源政策》指出,DGH目前提供的上游法规“在技术上既不是独立的也不是全面的”,并且“当前的安排需要加强并使之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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