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储备银行7月30日放宽了公司和非银行金融公司(NBFCs)在外部商业借贷框架下的最终用途规定。
“根据利益相关者的反馈意见,并为进一步放宽欧洲央行框架,已与印度政府协商,决定放宽与外部商业借款有关的最终用途限制,以满足营运资本要求,一般公司目的和卢比贷款的还款。”印度储备银行在一份新闻稿中说。
因此,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现在将被允许从公认的贷方那里筹集欧洲央行,印度银行的外国分支机构/海外子公司除外。
关闭修订后的规范允许压力较大的国内公司利用外汇债务偿还卢比债务。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国内公司可以筹集七年的外汇债务以偿还当地的贷款以满足扩能需求,并筹集十年的外币债务以用于营运资金。
“根据与贷款人的任何一次性结算安排,已进一步决定允许合格的企业借款人利用欧洲央行偿还在国内用于制造和基础设施部门的资本支出并被分类为SMA-2或NPA的卢比贷款。”在发布中说。
还将允许NBFC筹集10年期外币债务用于转贷以达到工作上限,并筹集7年外汇贷款以贷给公司以偿还当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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