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于10月18日表示,银行或系统提供商将不会对自11月1日以来营业额超过5亿卢比的企业进行数字付款向客户和商家收取费用或商家折扣率。
财政部长Nirmala Sitharaman在预算讲话中说,年营业额超过5亿的企业应向其客户提供低成本的数字支付方式,而印度储备银行和银行应吸收交易成本。
宣布之后,对所得税法以及《 2007年支付和结算系统法》进行了修订。
关中央直接税中央委员会(CBDT)在通函中表示,新规定“将于2019年11月1日生效”。
相关新闻将沙欣巴格抗议者转移到临时营地:Subramanian Swamy在沙特医院的PM Modi印度护士中被冠状病毒感染:印度部长的推文CDSL Q3第三季度净利润下降24%,收入增长10%CBDT还邀请了银行和支付系统提供商,他们愿意将其支付系统用于此目的,因为政府计划规定某些电子产品。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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