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拉夫·乔杜里(Gaurav Choudhury)
印度公司监管架构中经常提出的一个问题是“控制”。关于“控制权”的斗争在现代印度公司的历史中已经看到了许多标志性事件。毕竟,“控制权”是“所有权”的关键决定因素。
但是,各种各样的立法及其各自的定义引起了人们的关注。2013年《公司法》,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的“收购守则”,政府的外国直接投资(FDI)政策,反托拉斯机构竞争委员会的规定以及印度银行业监管机构储备银行( RBI都定义了“控制”。
关可以敢说,过多的定义(大多数是在法律的支持下)仅导致模棱两可的解释,尤其是在银行领域。
高拉夫·乔杜里(Gaurav Choudhury)经济编辑/货币控制现在关注日本人民党未完成的经济议程意见/ Bandhan-Gruh的经验:重写银行所有权规则,牢记少数股东意见/“生活如何?”不,GDP不能回答这个问题试一下。
2011年SEBI(实质性股份收购和收购)条例第2(1)(e)条(通常称为“收购守则”)将“控制权”定义为:包括任命多数董事的权利;或控制通过股权或管理权可行使的管理或政策决定。
不用术语,这就是“控制权”的参股比例,本金而不是唯一的参数。
最终要购买公司四分之一(25%)股份的股东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公开发售”,以指定价格从其他现有股东那里至少收购26%的股份。另一方面,《 2013年公司法》为“控制”提供了更广泛,更包容的定义。任何人均可通过以下任何一项或全部拥有控制权:多数股权;管理权,股东协议或投票协议。
根据会计准则21(AS-21),这是现代印度财务报表的准则,控制权可以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子公司(所有权)达到企业一半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董事会的组成。
建立印度反托拉斯机构的立法印度竞争委员会(CCI)法案规定,直接或间接拥有26%或以上投票权的“团体”可以指定超过50%的投票权。董事会成员或可以控制管理或事务的人,将拥有对企业的“控制权”。
尽管《 2013年公司法》是印度管理公司事务的主要法规,但据《 CCI法》中关于“控制”的定义将主要适用于并购中“滥用支配地位”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合并导致类似垄断的情况。
但是银行呢?
印度银行的监督权由印度皇家银行(RBI)负责,该银行受到1949年《银行业管制法》的约束。多年来,这项法律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以考虑到商业和金融部门条件的变化。在过去的15至20年中,印度储备银行引入了许多有关银行所有权的准则和规则。支持这些准则的主要法规认为,所有权多元化是银行治理的主要支柱。隐含的假设是所有权与投票权同义,因为“控制”银行需要投票权。
也许印度是唯一通过投票权上限(《银行业管制法》定义)以及银行业所有权上限来监管银行业的国家(私人银行部门,因为印度储备银行对公共部门银行的监督权有限)。 (通过RBI的行政通函)。
RBI的通用银行指南指出,发起人在银行中的持股比例应在开始运营的15年内逐步下降到15%。采用这种方法的理由是,由于缺乏权力集中在银行中,广泛拥有/拥有不同的所有权将导致更好的治理。
但是,发起人的投票权上限为15%,这意味着发起人团体即使拥有更大的股份也不能“控制”董事会或推动决策。
考虑到仅投票权已受法律限制,目前尚不清楚议会是否打算对发起人持股上限。
在印度目前的状况下,银行业与所有权模式无关。与公共部门银行一样,即使拥有所有权多元化的所谓银行也存在与治理和不良贷款有关的问题。
所有权和控制权的这些多重规定有时是矛盾的,模棱两可的,并且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对于在不同时间获得许可的银行的不同规则手册也产生了特殊的可能性。一些银行-柯达(Kotak Mahindra)和班丹(Bandhan)-现在正盯着一个看似无法解决的问题:将所有者的股份(通过新发行股票)稀释至其全部市值的水平。
银行中“控制”和“所有权”的规定应同样适用。毕竟,鹅的调味料也是the鹅的调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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