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吴绍志
实控人从无到有,控股股东的股权却错乱复杂前后矛盾,长安信托涉及股权代持?
7月27日,华联控股(000036.SZ)发布公告,深交所要求公司向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锦江集团”)、河南富鑫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河南富鑫”)、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信托”)、浙江康瑞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康瑞”)函询各方持有华联集团股权的具体情况,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为什么深交所会发出对上市公司股权归属的询问?
7月24日,华联控股公告公司将发生实控人从无到有的巨大转变,也公告了华联集团收到浙江省高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件。材料显示,长安信托为浙江康瑞代持了华联集团股权。
实际持股方浙江康瑞和另两名大股东锦江集团、河南富鑫自2019年7月起与杭州金研海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金研海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称“杭州金研”) 陆续签署协议,拟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联集团”) 53.6866%股权整体转让给杭州金研。由于上述3家公司未能履约,杭州金研诉请赔偿,并要求将三方持有的华联集团的股权变更登记至杭州金研名下。
杭州金研的起诉似乎是在担心“煮熟的鸭子飞了”。深交所关注函同时显示,长安信托所持股权出现了两个买家,除了未来可能的实控人杭州金研,还包括华联集团第二大股东河南富鑫。此前长安信托已向华南富鑫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华联集团的股权,已经要求华联集团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华联集团于2020年7月7日向各股东发送审议前述事宜的股东会资料。
至此,深交所发现,华联集团的股权存在理不清的关系。
华联控股向深交所提交的华联集团于2020年6月30日出具的《自查报告》和13家股东函复的《股东调查表》显示,锦江集团、河南富鑫、长安信托对华联集团的出资比例分别为26.75%、16.71%、10.21%,三者均明确否认与华联集团其他股东存在一致行动情形或代持等特殊安排。
那么,如浙江省高院的材料,长安信托是否做了代持?前后矛盾的说法,不禁让人产生疑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廉慧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代持要分不同股权。上市公司的股权代持特别是大股东的股权代持要受证券法和相关监管规定的调整,法律要求披露的,当然不能保密。非上市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代持则一般没有太多限制,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等,除非法律法规等有要求,原则上应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保密。但是,按公司类别看只是一个大致的划分,有时不一定准确,主要还要看法律法规的规定。”
Wind资料显示,长安信托在2011年2月,出资926万元获得了华联集团10.21%的股份,是华联集团第四大股东。至于是否牵扯到股权代持,截至发稿时长安信托尚未对界面新闻就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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