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取消公司债强制发行评级 中国评级市场有望破而后立


来源: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时间:2020-08-10 18:39:07


来源:彭博Bloomberg公众号

分析称此举有助减少评级依赖,但同时也对发行和投研提出新的挑战

其他修订内容还包括,扩大可转债发行主体,明确中介机构责任等

中国证监会上周五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不再强制要求外部评级,并删除了公众投资者投资债券的评级规定,分析称此举有助于减少债券市场的评级依赖,并遏制评级虚高现象。

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的条款,此外,在不降低发行门槛的前提下,同时删除了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需达到AAA的规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9月6日。

“监管的主要意图是希望降低市场对评级的依赖程度,更注重信用资质的评判,以及投资人自身建立较强的信用挖掘能力,”招商证券信用分析师李豫泽在电话采访中表示,这也有助于杜绝付费评级导致评级虚高的情况。

彭博汇总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发行的创纪录的7.8万亿元信用债中,约一半获得AAA的最高评级,约76%获得AA+或以上的评级。而标普信评分析主管Peter Eastham表示,目前国内信用等级的中位数应该在BBB或BBB-左右。

方正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齐晟称,由于是发行主体付费制,强制评级会迫使主承和发行人有动力游说让评级公司给一个符合自身需求的评级,造成了境内债市评级虚高的这一长期问题;从规范评级行业角度来讲,取消强制评级与引入外资机构的效果是一致的。

齐晟同时指出,取消这方面的要求也可以使一些发行人发债更容易,本质上是为了配合落实发行注册制,简化发债流程。

证监会此举令境内市场更进一步接近海外市场做法,以中资美元债市场为例,不少发行人都没有评级,但这并不妨碍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对公司的研究做出投资决定。

近几年来监管机构已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信用评级统一管理,并对评级业务利益冲突作出规定,以期提升评级质量,此外还向外资开放了境内评级市场,不过仍然有诸多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梳理。比如中国结算对回购入库就明确要求,信用债需要满足债项评级为AAA级、主体评级AA(含)以上,其中主体评级为AA级的,其评级展望应当为正面或稳定。

影响待察

中信证券固收分析师李晗表示,取消强制评级,一方面可以使得弱资质主体发行公司债不再受主体评级的限制,但另一方面投资者更关注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弱资质发行主体的不足之处可能更加会被放大。

不过,证监会此举影响几何仍有待观察。国金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周岳等在报告中称,私募债市场目前已无强制评级要求,无评级占比近些年虽有提升,但仍不足6%,且交易商协会目前并没有取消信用评级的要求,多数企业仍有进行主体评级的需求。

在今年3月1日新《证券法》施行后,证监会表示,本次修订主要是落实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以及其他相关的适应性修订,并结合债券市场监管实践调整相关条款。相关的条款包括,扩大可转债发行主体范围;强调承销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责任,并对结构化发行、承销机构低价竞争业务等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和承销机构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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