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权遭冻结信披却严重滞后 旋极信息及实控人等收深交所监管函
作者:于蒙蒙
中证网讯(记者 于蒙蒙)旋极信息(300324)8月18日早间披露深交所监管函。函件显示,2019年8月28日至12月24日期间控股股东、实控人陈江涛所持股份被全部冻结,占旋极信息总股本的32.57%。经核实,陈江涛、董事会秘书黄海涛不晚于2020年1月2日已知悉上述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但直至今年5月12日才通过旋极信息予以披露,深交所称股份冻结事项的信息披露严重滞后,并向旋极信息、陈江涛及黄海涛下发监管函,要求及时整改。
监管函显示,陈江涛控制的北京中天涌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中天涌慧”)所持旋极信息股份于2020年2月19日至2月21日被强制平仓418.42万股,涉及金额为4083.87万元,旋极信息于2月29日披露《2019年年度业绩快报》,前述减持事项发生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十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
深交所指出,陈江涛的一致行动人北方信托·恒升一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于2020年3月9日至3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旋极信息股份比例为1.6%;陈江涛于5月11日转让所持中天涌慧全部股权,导致间接转让旋极信息股份比例为1.69%。陈江涛及一致行动人在上述期间直接或间接转让旋极信息股份比例为3.29%,但未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在持有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减少1%时通知旋极信息予以公告,直至5月22日才通过旋极信息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深交所强调,陈江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8.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6条、第4.2.19条的规定。要求陈江涛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与此同时,深交所指出,旋极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第11.11.6条的规定;董事会秘书黄海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2.2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1.13条的规定。
深交所要求旋极信息及黄海涛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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