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消息,上海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因向权益性资金比例不合理的借款人发放并购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50万元。
具体来看,工行长宁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2014年5月至2018年10月,该支行对某笔流动资金贷款借款人的集团客户未实行统一授信管理。
2.2014年5月至2018年10月,该支行对某笔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未严格监督,导致该笔贷款用途与约定不符。
3.2017年3月,该支行未审慎确定并购项目的财务杠杆率,向权益性资金比例不合理的借款人发放并购贷款。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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