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余晖律师,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喻可昕律师,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0年9月4日晚,ST威龙(维权)603779)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39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ST威龙维权入口)
2019年10月22日ST威龙在《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称,上市公司共存在7笔对外提供担保事项,被担保借款本金金额合计25068万元,被担保对象及担保本本金金额情况为: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1亿元,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13368万元,龙口市东益酒类销售有限公司1700万元。上述担保均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随后2019年11月22日,ST威龙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珍海违反《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公章管理制度》,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擅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提供的担保,系违规担保。ST威龙同时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自认违规并申请ST。ST威龙2020年半年报显示,今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亿元,同比下降54.12%,净利润亏损1.38亿元,同比-747.40%,每股净资产3.66元。9月4日,ST威龙收盘报6.43元,不及三年前35.86元上市最高价(前复权)的两成,最新市值仅21.40亿元。截至今年6月末,公司仍有股东12069户。
而除了会引发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之外,ST威龙等责任主体后续还将面对证券民事索赔集体诉讼。余晖律师认为上市后到2019-11-21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19-11-21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均可提起索赔诉讼。满足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积极联系余晖律师团队预登记索赔。
此类案件一般采取风险收费的方式,在股民获得赔偿后再按比例支付律师费,律师前期仅收取基础的办案费用,诉讼费则由股民垫付,在案件判决生效后,由法院根据输赢的情况按比例退回。
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信息单;(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及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至今)。如兼有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的,或如有多账户的,皆应提供,并予以注明。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并电邮;(4)自我估计的投资损失差额;(5)包含地址/电话/手机/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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