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社科院学者:即便完全放开生育限制,生育率也未必回升
国家卫健委网站近日公布的国家卫健委答复全国人大代表“率先在东北地区全面放开人口生育限制”建议的内容,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并引发热议。
事实上,自《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到“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以来,生育政策相关话题的讨论就不断升温。
譬如,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杨舸近日在《半月谈》(2021年第1期)刊文《生育政策包容性何解?》分析生育政策包容性问题时,谈到了放开人口生育限制问题。
主要研究领域为人口学的杨舸在文章中指出,生育政策的包容性可以解读为均衡性、全面性、长期性和可持续性。人口发展的“均衡性”不仅要求人口自身要素的相互协调,也要求人口与社会、人口与经济、人口与环境、人口与资源之间的相互匹配,这是我国多年人口计划生育施政经验的总结。人口政策应是“全面性”的政策,应在经济、社会、文化、产业、资源、环境等国家运转的综合战略中充分考虑与人口相互作用,才能实现人口与外部要素的协同发展。人口变化的“长期性”需要人口政策具有前瞻性的视野,提前预警人口安全问题,及时调整人口政策方向。人口政策的调整需得到充分论证,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国情,适应社会主流价值观念,才具有“可持续性”的能动力。
具体来说,杨舸在文章中指出,我国将从“清理不利于维护生育权利的政策条款”“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支持家庭发展,拓宽人口政策的覆盖范围”“继续做好优生优育,增强人口素质”“创新人口长期战略,规避人口远期风险”等几个方面调整人口政策,增强生育政策的包容性,规避人口风险。
“当前生育率下降的核心原因是生育意愿的低迷,人们理性生育意愿下的子女数已经低于政策允许的子女数,即便完全放开生育限制,生育率也未必回升。”文章分析认为,“应系统性建立生育友好的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清除在过去控制生育环境中形成的固有思维,修正不合时宜的政策条款,增强公共政策、文化舆论、社会环境对生育更广泛的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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