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期付息存款纷纷下架 部分中小银行负债端捉襟见肘
作者: 陈洪杰
[ 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称,部分金融机构为吸收存款,发行了活期存款靠档计息、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和周期付息等所谓“创新”产品,这些产品的实际利率水平明显超出同期限存款利率,且违反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按活期计息、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规定。 ]
[ 从整个市场来看,基于2020年第三季度的数据,所有非四大行与单一合作方贷款总规模上限为3.6万亿元,所有非上市银行与单一合作方贷款总规模上限为1.14万亿元 ]
继“靠档计息”存款、结构性存款之后,银行的“周期付息”存款产品迎来整改。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春节之后,不少中小银行已经下架了其官方APP上的“周期付息”存款产品。
某中小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当下,监管将“周期付息”存款产品也划分到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之列。一些中小银行将“周期付息”存款产品进行了下架,或者限额销售。
“对于地方法人银行,监管环节的变化,对部分中小银行负债端与资产端均造成不小压力,这些银行需要在负债结构、经营战略上作出调整。”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周期付息”存款迎来强整治
春节之后,投资者小陈打算将股市的部分资金转出来购买一家中小行的存款产品,不过,他在该行APP上发现,“周期付息”存款产品显示“售罄”。
第一财经记者查阅多家中小银行手机APP发现,多款“周期付息”存款产品已下架。
以某家民营银行为例,1月下旬还有多款“周期付息”存款产品,例如,起投金额1000元、满7天每期派息,年化收益率为3.7%,满1个月的每期派息,年化收益率为4.1%,满3个月的每期派息,年化收益率为4.3%,满6个月的每期派息,年化收益率为4.5%,满12个月的每期派息,年化收益率为4.6%。而当前其官网只显示了3款产品,1年期存款产品,年化利率为2.25%,3年期存款产品,年化利率为4.125%,5年期存款产品,年化利率为4.875%。
这与2月上旬央行发布的《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有关。报告称,部分金融机构为吸收存款,发行了活期存款靠档计息、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和周期付息等所谓“创新”产品,这些产品的实际利率水平明显超出同期限存款利率,且违反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按活期计息、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规定。
早在2020年下半年开始,“靠档计息”存款被叫停后,很多中小银行开始创新“周期付息”存款产品。当时,一家华中地区中小银行行长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不需要担心周期付息产品的风险,此类存款是受‘50万元内存款保险100%赔付’保护的。不过可能因其利率较高后续将被叫停”。
中小银行负载端的压力不止于此。1月15日,《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存款新规”)出台,对高歌猛进的互联网存款业务踩下了“急刹车”。
一位民营银行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存款新规禁止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储,民营银行正大力自建渠道。此后,监管又禁止地方法人银行通过各种渠道开办异地存款,我们便打算深耕地方。但对民营银行影响最大的是,存款利率自律要求参考国有银行执行,我们优势全无。”
周茂华表示,对于中小银行而言,其面临互联网存款来源收缩和短期流动性压力上升的问题,之前向互联网平台支付“导流费”的模式将难以为继。中小银行正加快发展自营渠道,深耕当地市场,但在发展金融科技过程中,仍然面临非常多的困难,尚有很长的路要走。
资产端、负债端双承压
不仅负债端,中小银行在资产端同样承压。
2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称“贷款新规”),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出资比例管理、集中度管理、实施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均有要求,其中对集中度的要求最严。
贷款新规规定,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明确联合贷款模式下,银行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该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
若以一家一级资本净额为100亿元的商业银行为例,按照70%的出资比例,与单一合作方可释放的贷款总规模上限仅为35.7亿元。中泰证券测算,从整个市场来看,基于2020年第三季度的数据,所有非四大行与单一合作方贷款总规模上限为3.6万亿元,所有非上市银行与单一合作方贷款总规模上限为1.14万亿元。
“区域性银行业务受限所释放的贷款需求,将被不受经营区域限制的银行所承接。此外,一级资本净额更大的银行能承接更大的互联网贷款规模。因此,作为联合贷款的合作方,也更倾向于跟经营区域范围更广、资本实力更强的银行合作,联合贷款的银行端的集中度或有所提升。”中泰证券称。
周茂华称,贷款新规主要是针对地方法人银行,初衷是治理乱象、防范风险、促进多层次银行体系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小银行是服务三农、小微等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主要力量。但不可避免对于部分民营银行经营战略等构成影响,尤其是对互联网依赖严重的民营、中小银行经营构成较大压力。
无论是存款新规还是贷款新规,监管都提到了“有序整改、平稳过渡”。贷款新规称,对于集中度风险管理、限额管理的量化标准,督促指导各机构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毕。对出资比例标准和跨地域经营限制,实行“新老划断”,要求新发生业务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要求,允许存量业务自然结清。存款新规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对其跨区域存款规模限额等提出审慎性监管要求,同时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商业银行对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存款业务制定整改计划,并确保有序稳妥落实。
上述民营银行人士对记者称,在存款新规中,有地方监管已为银行申请了过渡期,机构可一边逐步压缩不合规业务,一边思考转型策略。但大多数地方监管对其辖区内的中小银行还未明确过渡期。当下,在资产端和负债端,民营银行期待的是,“一行一策、平稳过渡”详细措施落地,让机构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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