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不得强迫农民上楼”,缘由何在?
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2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文件再一次聚焦“三农”,主题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则是其中的重头戏。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村庄规划布局是“牛鼻子”。其中一个焦点是村庄撤并、农民上楼政策,正如文件特别强调,“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为农民而建,这强调了乡村建设的主体性。村庄是我国基层基本的居住单位,也是治理单位,村庄建设方式和质量如何,关系着我国基层社会的稳定。此前有个别地方为了获得政绩、获得土地增减挂钩指标等因素,下达行政任务撤并村庄,强迫农民上楼,其根本问题就在于不尊重乡村建设的主体性。这不仅浪费了财政资金,甚至个别地方引发了社会稳定问题。
强迫农民上楼引发不满,主要是农民稳定的生计被破坏了——积累大半辈子建设的农村小院没有了,可能还需要贴钱购房、装修,家庭甚至因此背负债务。试想,生活方式突然改变、生活成本增加,农业耕作不再便利,农业收入降低,自然难以接受。在这种背景下,农民上楼看似有利于城镇化,却使得有的农民家庭收入变低、家庭经济处境变差,这与农民城镇化的初衷产生偏差。
随着农民收入增加、乡村振兴的持续推进,追求美好生活的乡村也有重新布局的需求。按照规划实施村庄撤并,属于乡村建设行动的一部分。值得重视的是,规划要以对当前村庄布局结构及其功能的分析为前提。
十多年前,上海、苏州的农村就进行了“三集中”:农户向社区集中、承包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其中,农户向社区集中,主要是住进统一建设的楼房。这种农民上楼是顺应城镇化导向的,也满足了当地农民自发城镇化的需求。对于农民而言,地方政府是在农民进城务工、购房居住的基础上帮一把,促进农民融入城镇。
当前,还有不少地区农村人口也在快速城镇化,一些地方也在引入“三集中”政策,但在执行时重在因势利导,当农民缺乏上楼集中居住意愿时,切不可简单粗暴不顾实际自上而下下达行政任务,强迫农民上楼。须知撤并村庄、农民上楼是“不得违背农民意愿”的。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明确这一点,无疑也为地方在具体操作上提出了更明晰的要求。
作者 夏柱智(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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