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公布最新的《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显示,在本市范围内,献全血累计达到30次以上或者献血次数累计达到40次以上的无偿献血者,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规定》已经于2021年1月8日市政府第15届13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相比此前的《规定》,此次修订延长了献血年龄限制,还出台了一系列激励、优抚无偿献血者的措施。
《规定》提出,广州市、区人民政府对在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在本市范围内,参加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和参与献血服务的志愿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加分等优待。
在本市范围内,献全血累计达到10次以上或者献血次数累计达到20次以上的无偿献血者,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48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给予免费游览市、区所属公园、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的优待,并鼓励其他景区、纪念馆、博物馆等场所实行优先优惠。
在本市范围内,献全血累计达到20次以上或者献血次数累计达到30次以上的无偿献血者,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60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还可享受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享受优先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优先入住市、区公办养老机构等优待。
在本市范围内,献全血累计达到30次以上或者献血次数累计达到40次以上的无偿献血者,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300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除了享受上述优待外,还可享受免费乘坐市内线路的公共汽(电)车、过江渡轮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就业岗位,优先推荐就业,优先保障子女入托、入学等优待。
《规定》还明确,在本市范围内,参加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和参与献血服务的志愿者因病致贫的,由民政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组织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关爱和救助活动。
在延长献血年龄限制方面,《规定》提出,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同时,鼓励适龄健康者每年至少参与1次献血,鼓励国家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教师、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等率先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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