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频现河南巩义产业集聚区违法用地待解
本报记者/夏晨翔/郑州报道
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对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形成了“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最近发布的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再次提及,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但在另一方面,县域经济谋求发展势必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增大,土地占用数量增加,导致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之下,如何协调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成为摆在地方执政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中国经营报》记者近期调研发现,以工业立市,多年入选全国百强县(市)的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在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化的进程中,产业集聚区内却同样存在着多种非法占地的情况。
“经济需要发展,招商引资、企业扩大生产都需要土地,其中确实会存在一些非法占地的行为。但巩义市在土地利用、特别是耕地保护方面是高度重视的,对于违法用地的行为始终保持着‘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之后都会及时查处。”当地一位官员如是表示。
以罚代管?
巩义市产业集聚区,主体位于巩义市回郭镇境内,从市中心出发,沿G310西行约20公里,即可到达。在国道两侧,紧密坐落着众多以铝精深加工和装备制造为主的企业,当地多位村民指出,企业所用土地,多是原回郭镇各村集体所有的耕地。
记者了解到,河南省鑫泰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铝业”)在产业集聚区内建设有两个厂区及一座工业园。早在2011年,鑫泰铝业铝深加工项目还曾入选河南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
资料显示,鑫泰铝业总占地面积约40.5万平方米,其中老厂位于G310以北、人和路以东,占地面积约2.7万平方米;新厂位于G310以北、文昌路对面,占地面积约20.5万平方米;鑫泰工业园位于D1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南,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
但是,记者查询当地土地出让文件,却并未获得鑫泰铝业的相关土地信息。巩义市相关职能部门在给记者的复函中指出,鑫泰铝业老厂占用的是东庙村集体土地,新厂占用的是北罗村集体土地。
而鑫泰工业园所涉及土地被列入巩义市2013年度第五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批次,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4月1日批准项目用地(豫政土【2014】338号),2014年11月,土地完成征收工作。
鑫泰铝业两个厂区占用的“集体土地”究竟是何性质?是否存在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况?此外,鑫泰铝业工业园占用的土地,在征收之后,是否已经出让且由鑫泰铝业获得土地使用权?还是时隔多年,土地仍批而未供,鑫泰铝业非法占地?对此,相关职能部门却并未进一步回应。
事实上,记者发现,早在2006年,鑫泰铝业就曾因擅自破坏基本农田而受到过行政处罚。
据原巩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国土资(土)罚【2006】350号)显示,鑫泰铝业因擅自在新310国道北占用北罗村四组集体土地3.05万平方米建厂房,致使基本农田种植条件被破坏,处以54.9万元的罚款。
2007年,原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再次开出“罚单”,指出未经批准,鑫泰铝业在新310国道北侧回郭镇北罗段非法占用北罗村四组、十一组、十二组集体土地86625平方米建设车间。其中,2903平方米土地规划为一般农田,83722平方米规划为基本农田。鑫泰铝业行为属非法占用土地,被处以高达247万元的罚款。
如此说来,鑫泰铝业又是否已经被“以罚代管”,不再追责?在采访中,相关职能部门同样未作出解释。
2020年7月,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从八个方面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
随后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其中明确提出“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对此,巩义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巩义市产业集聚区严格按照规划用地,不存在耕地“非农化”的行为。
多起非法占地行为被罚
资料显示,巩义市产业集聚区,于1993年批复成立,其前身为河南省(巩义)民营科技园,经过多年发展,产业集聚区年铝板带箔加工能力达250万吨,年产量占河南省的63%左右,已成为我国最大的铝板带箔加工基地之一。
但是,在集聚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土地供需矛盾似乎也日益突出。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集聚区内非法占地的情况并非个例,其中还涉及上市公司项目及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
2018年12月,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601677.SH)全资控股子公司河南明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非法占地,被当地国土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要求其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没收相关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罚款182.2万元。
据了解,该公司用地面积为458.9亩,土地性质原为回郭镇柏峪村、前庄村、柴沟村集体土地。在进行行政处罚后,相关部门当即对项目用地完善手续,项目用地被纳入巩义市2018年度第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批次,随后经过省政府批准项目用地、土地出让等流程后,最终由该公司于2019年10月成功摘牌。
河南恒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新材料”)年产40万吨高晶铝幕墙板工程及汽车水箱产业化基地项目为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据恒通新材料官方网站介绍,该公司一期工程占地11万多平方米,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建成投产。
但土地出让信息显示,该公司于2019年11月才获得约10公顷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对此,巩义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解释称,由于该项目属于省级重点项目,所以在土地供应方面已经确定供地计划,该公司行为属于“未供即用”。
上述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就在2017年7月,回郭镇国土资源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即已发现恒通新材料占用回郭镇北杨村一组集体土地建厂的情况,因未办理用地手续,被认定为非法占用土地。随后,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了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停止一切施工行为。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当地电力公司110KV变电站属郑州市重点电网项目,此前,该项目占用回郭镇北杨庄村四组集体土地2791平方米,存在边报边用的现象。2020年9月,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相关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以3.6万余元的罚款。
存款兑粮?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巩义市产业集聚区不止在土地利用环节存在违规行为,在土地征收环节,同样存在着争议。
2021年1月6日,河南省艾锐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挂牌出让的方式,获得回郭镇北寺村约6.67公顷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
相关资料进一步显示,该宗土地为巩义市2020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于2020年10月7日获得省政府批复(豫政土【2020】619号)。2020年11月,土地完成征收。
但是,北寺村村民却告诉记者,该村并未张贴相关征收公告,亦没有告知具体的补偿方案。
“310国道两边的很多铝厂以前都是几个村子的农用地,主要种玉米和小麦。后来土地就被村里给收回去了,也没有张贴过什么征收公告。”当地多位村民告诉记者,土地征收后,村民则会按照每亩地每年2000元的标准获得补偿。
记者获得的一份回郭镇政府与杨庄村民委员会于2014年4月签订的《协议书》显示,甲方为回郭镇人民政府,乙方为杨庄村民委员会,协议约定,甲方对乙方土地进行预征收,规划建设艾美文化产业园。
该宗地面积约4.37万平方米,合65.53亩。补偿方式为甲方采取按照补偿年度逐年对乙方群众进行补偿,从2014年起,每年8月1日前兑付本年度夏粮与秋粮合计每亩2000斤小麦。
对于此种“分期付款”的形式,巩义市相关职能部门回复记者称,在工业用地征收时,国土部门均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征地前、批准后到项目占地所涉村发布拟征收土地告知书或征收土地公告,同时市财政部门也足额地将土地补偿费拨付至回郭镇人民政府,由回郭镇人民政府兑付至各村。
但是,在兑付补偿款时,各村提出不要5万元/亩的一次性土地补偿,要求镇政府采取“存款兑粮”的方式,按照国家粮食指导价每年每亩地2000斤小麦的标准对土地补偿款进行逐年兑付。因此,对于工业用地,回郭镇政府每年按照上述方式向各村兑付土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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