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新五年关键词
杜涛
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到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这是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对于财税改革与发展表述的改变。一些新的提法也在涌现,比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健全政府债务管理”等。但涉及预算、税制、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等改革的主体内容仍然未变。当然也有不同,毕竟改革一直在推进,比如税收法定,在过去的数年中,税收法定改革进步很大,大部分税种的立法已经完成或者正在进行之中。
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中认为,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成果的巩固拓展。
2月26日,澳洲会计师公会华东和华中区委员会委员诸斌对经济观察报表示:“从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来看,伴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以及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逐渐提高,我国产业结构升级趋势非常明显,税制体系有着同步变革的内生性要求,同时,数字经济等领域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正在改变着传统行业的生产效率,也在改变着资源配置模式,给现有税制体系带来显著影响。此外,我国在全球分工的地位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要求税制体系与全球分工地位变化相适应,这些都构成了税制体系改革的动因。”
对于优化税制结构,诸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首先,优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结构,建议将“绩合机制”适当扩大到四种劳动收入之外的非劳动收入,并显著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其次,进一步推动间接税改革落地,包括增值税三档并两档的任务并适当降低税负、消费税税目税率需要进一步优化,以适应消费升级的需求;最后,通过税制结构优化充分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领域的调节作用,包括继续坚持“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的税制结构优化方向,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框架下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逐步提高税制整体的累进性,从而实现税收负担更加公平的分配。
税制改革
2014年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税收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几年过去,综合与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基本建立,环保费改而税已经完成,资源税改革也在推进之中。消费税的改革也是进行了屡次调整。增值税改革更是进步显著,简化税率,降低税负。
2020年,“十四五”规划建议对税收提出的则是: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
诸斌认为,从健全地方税和直接税体系来看,在现有的税收体系中,地方税的税种存在短板,收入规模仍然偏小,税制设计不尽合理,税权配置还需优化,除房产相关税收以外,其他地方税种收入近年来普遍呈下降趋势。与此同时,目前直接税的税收调节作用仍然有待提升,相比世界发达国家,中国的直接税收入明显低于主要发达国家水平,直接税对国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和作为自动稳定器的机制作用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诸斌建议,未来地方税制改革的方向主要包括:将部分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地方留存部分增加,并且考虑将征税环节适当后移;进一步落实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在落实坚持房主不炒的同时,有效增加地方房地产相关税收收入;此外,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并优化资源税及环境税征收制度和管理体系,使其更好地促进产业升级与转型发展。
对于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诸斌认为,首先应统筹研究合理调整完善直接税和间接税制度,通过制度优化,进一步科学合理确定调整税收政策和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方向、步骤和路径。在个人所得税领域,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首先增加并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优化扣除办法;进一步调整优化税率结构、完善费用扣除制度;同时,健全个人所得税反避税制度,对于资本市场活动过程中个人应税行为采取疏堵结合的策略,在保证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制度完善封堵资本市场税收漏洞。
澳洲会计师公会华东区特约顾问、安永大中华区税务合规及咨询部门主管合伙人谭绮也提出,要积极探索大数据税收风险管理模式。通过数据分析和数据应用,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的征管流程体系,摆脱税收征管经验判断的陈旧模式,探索基于税收风险管理来进行专业化分工的创新模式。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多元化、多维度的征管数据积累,能够精确分析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特点,掌握纳税人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更好地分析税源和经济社会运行之间的内在规律,更加能够以税收风险为导向来分配征管资源。
现代财税体制
一位匿名的财税专家告诉记者,,财政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来确定很多方向,方向就是实际发展的需要,同时还具有时代性的特点,不同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不同。现在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高质量发展,财政会体现其特色。从现代财政制度到现代财税体制就是其具体体现。“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公报、说明中提到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当时,时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就是健全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科学的可持续的财政制度。
此次“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相比以前提出的“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会发生哪些变化?
在之前2014年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重点推进3个方面的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中提到,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要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更好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在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方面,刘昆提出,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方面,刘昆表示,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税源。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融道中国”,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融道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