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收费代作服务 或涉及侵权
近日,一款“蚂蚁呀嘿”的特效视频在网上走红,不少人将自己或者是与他人的合影照片制作成视频,配合背景音乐摇头晃脑。在短视频平台上,也流传着各种做法的教程,有人称比较简单,也有人表示不会操作。2月2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搜索看到,在网络平台上已经有网友表示可以代为制作,最低单人照片收取10元的制作费用。律师表示,如果将制作好的视频用于非法宣传、营销等,或构成侵权问题。律师提醒,消费者委托他人制作视频,应考虑到自身权利和面部特征泄露风险。
该款特效视频,配上背景音乐,原本静态的照片中,人物头像则可以随着节奏晃动。有不少网友将自己的照片制作成视频,也有人用名人照片做成视频。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该背景音乐是由摩尔多瓦合唱团体演唱,曾是2004年的一首热门歌曲,其中有歌词发音很像中文的“蚂蚁呀嘿”。这款特效走红后,网上也流传着不少教程,在某换脸软件里,导入一张照片,选择相关的特效后,软件可以生成一个带配乐的动态的小视频。
2月27日,北青报记者发现,在网络平台上,还有商家表示可以提供代为制作特效视频的服务。其中一家商家的信息显示,月销数字达到了736。据商家称,单人照片收费为10元,2人照片为15元,3人照片为20元,出图时间也根据照片中人数的多少有所不同。
北青报记者购买了单人照片之后,将照片发给对方,短时间内收到了对方制作而成的特效视频。据商家称,近两日接单很多,“赶上了这个风口”。
对于有部分网友担心,使用换脸工具以及委托部分网络商家制作短视频可能面临的风险问题,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平台代作方接受他人委托代作照片视频,则与他人之间形成委托关系,所服务主体应当是特定的个人,在制作完成特定视频后按时定向交付,则不会涉及侵权。
但是,如果将制作好的视频除定向交付外,未尽到妥善保管或者删除义务,或者将视频用于委托之外的其他事项,例如非法宣传、营销或者用于其他领域的,则涉及侵犯委托方的个人权利,根据用途不同,可能侵犯到委托方隐私权、肖像权等。如利用他人照片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承担刑事责任,还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文/本报记者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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