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视门铃打扰了谁?易致“邻居”个人隐私被收集 存监管空白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时间:2021-03-03 10:44:14


原标题:对门装可视门铃,算不算侵犯我的隐私?

近年来,电子猫眼、智能可视门铃、带有监控功能的智能门锁等走入了越来越多的家庭,被誉为“家庭门卫”,甚至在一些高档小区成为标配。然而,本为安全、方便,却惹“不安全”之忧,可视门铃让相邻而居的其他业主倍感不便,引发不少纠纷,有的还闹到了法院。

居民可否私自安装可视门铃?个人私采公共影像是否侵犯他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如何有效监管,促进智能家居行业健康发展?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进行了调查。

“摄像头正对着我家大门口”,可视门铃打扰了谁?

今年1月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所作的工作报告提出强化民事权益保护,已审结“可视门铃侵犯邻居隐私案”,判令拆除门铃,明确自由有限度,权利有边界。该案引发广泛关注,网友讨论热烈。

家住无锡的张某与吴某是对门邻居。2019年,吴某给家中大门安装了可视门铃,该门铃具有红外夜视、自动摄录、存储、上传网络等功能,吴某打开可视门铃软件,就可以掌握家门口的所有情况。

然而,邻居张某却因为吴某家新添置的“高科技”产品而倍感焦虑。

原来,张某与吴某两家入户门最近距离仅1.56米,张某出入自家房屋需经过吴某门口,其进出房屋的规律、状态等信息均可被吴某家的可视门铃记录。假如张某敞开家门的话,屋内状况都在吴某门铃的监控及摄录范围内。

张某认为,吴某家的可视门铃不但记录了自己出入房屋的时间,还拍摄到了屋内的情况,严重侵犯了他的个人隐私。为此,张某将吴某诉至法院。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安装可视门铃虽是为了保护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但行为已构成对张某隐私权的侵犯,遂判决吴某拆除可视门铃,并删除相关影像资料。

记者走访了解到,类似担忧并不鲜见。“他监控自己家一点儿问题都没有,但别把我们也带上。”南京市建邺区万达西地二街区的住户冯先生告诉记者,他的邻居在自家大门旁的墙面上装了一个电子猫眼,正对着他家大门,晚上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红外光。“仿佛一家人的生活被监控了,家里还有小孩呢,总是提心吊胆的,怕邻居或者他家租客产生歹意。”

家住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的市民汪先生最近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他说,去年底,邻居家装了电子猫眼,正好与自家大门相对。“老小区一层两户,心里总有种感觉,有人在偷窥自己,真是浑身不自在。”

记者在网购平台搜索发现,“电子猫眼摄像头”“智能可视门铃”等产品价格多为数百元,有的还推出“0元电子猫眼被盗险”,还有售价两三千元的智能门锁内嵌监控摄像头,更为隐蔽。多款销量靠前的产品有“监控猫眼,远程看家”“高清夜视,门口漆黑也清晰”“AI人脸识别,随时告知来访者身份”“高清拍摄,云存储”等介绍,并宣称功能仍在不断升级。

一家淘宝店的客服人员介绍,如果有人在家门口短暂停留,电子猫眼绑定的手机App能自动弹出提示,还能自动摄录画面。

提供方便却引发新的焦虑,可视门铃存监管空白

眼下,智能家居已经逐步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带有自动录入和摄像功能的可视门铃,让我们能够将潜在危险拒之门外,确实带来了不少便利。

南京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本来他对可视门铃并不了解,觉得有个普通猫眼就足够了。然而,有时楼道的灯不亮,有人站在外面敲门通过猫眼看不清楚。前段时间,有人敲门,家人没看清楚就开门,结果闯进来一个陌生人,最后不得不报警。“现在家人都催着我赶紧在门口装个摄像头,或者安装个电子猫眼,但担心邻居不同意。”

家住建邺区一高档小区的吴女士说,有次深夜听到门外有人用钥匙开自家门,动静很大,打不开还踹门。“我一个人在家里,当时被吓得半死,也不知道是不是邻居喝醉了认错了门,还是有歹徒企图入室作案,我都不敢出声,现在想起还是后怕。所以就安装了电子猫眼,当时没想到需要和邻居协商。”

尽管目前人们对智能可视门铃态度各异,近年来,可视门铃市场却持续升温,功能和科技含量不断提升,也更加“平价”,吸引不少人购买。

企查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可视门铃相关的在业存续企业超过2000家。2014年全年注册量突破100家,此后几年注册量呈增长趋势,2020年是过去几年中注册量最多的一年,共注册约320家企业。

对于不少人担心的可能影响邻居隐私问题,记者发现目前网上售卖的多款可视门铃基本具备大广角、高清摄像、红外感知等功能,有的还宣称具有防水功能,有产品甚至在广告中称最远侦测距离可达5米。

记者在网购留言区发现,除了吐槽个别产品的质量问题外,不少买家对可视门铃持欢迎态度。“这个视频和拍照都很清楚,同时还带了门铃,又方便又美观。”“老觉得有可疑的人在门口,现在一有动静就可以收到视频了。装了以后感觉更加安全了。”“人不在家,快递、外卖放门口,在猫眼监控范围内,防丢更安全。”

然而,随着可视门铃具备的功能越来越多,特别是云存储、AI人脸识别等功能,更容易导致“邻居”个人隐私被收集、甚至泄露。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这方面的监管几乎空白,取证难度较大,且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于行业发展,判定标准不明确,量刑难、定罪难……

记者调查发现,可视门铃的内存卡可以24小时不间断录制,录制时间根据存储卡容量、画面清晰度、电池容量不等,有的长达半个月左右。“云存储”则是在画面出现变动时才会录制,画面静止时不会录制。这也就意味着,从本地上传至云端存储的录制视频中,有可能包括大量人员活动的画面,甚至人脸信息。

因此,不少网友担心,录制视频的后台存储是否安全,就算邻居没有主观恶意,但如果云端录制的信息泄露,一样很危险。

“看不到监管更让人担心,尽管有不少法院判决拆除的案例,但还是有越来越多的人安装智能可视门铃。”市民汪先生说。

私采公共影像宜谨慎,引发邻里纠纷需重视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冯庆明说,隐私权作为民事主体的重要人格权利,对其保护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一些案件中,原告主张的“个人在住宅内的活动以及进出住宅的信息”是否属于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被告在自家门口安装可视门铃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这都是信息化时代和高科技发展给传统隐私侵权案件带来的新问题。

此外,邻里间共用的公共区域内,彼此是否独立享有隐私权?住户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之前,有没有告知邻居的义务?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行法规或物业管理规定中并没有针对此事详尽的明文规定。而根据现有各地法院的典型判例,装摄像头的人家多不占理,居民们争议的焦点落在被拍摄的住户是否知情和同意上。

受访的业内人士认为,智能可视门铃可能会将邻居的日常出入信息完整记录下来,可跟踪分析,有窥探之嫌。由于主体复杂和缺乏相应监管,私人采集公共影像存在更大隐患。人脸等生物信息一旦遭到泄露会严重侵犯被采集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以目前的技术一般只能追踪到第一泄露人,至于这些资料被中间转移多少次,很难确定和追责。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综合组组长杨晓表示,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明确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保护范畴。在此之前,我国法律并无对“隐私”概念的直接规定。

然而,新《民法典》对“私密空间”的范围没有做出具体界定。在杨晓看来,根据通常认知,在居民楼楼道内安装摄像头对居民出入公共通道、进出电梯的活动进行监控,会对居民的心理自由感造成一定的束缚,而不压抑、不束缚的生活状态也是私人生活安宁的重要组成部分,“拍摄他人住宅等私密空间”则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具体类型之一。

冯庆明说,隐私权作为一项具体人格权已经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认可。有生效裁判指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允许他人非法获悉、收集、利用和侵扰。居民安装可视门铃在保护自身居住安全方面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民事主体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也负有不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要在维护居住安全和尊重他人隐私权之间做好平衡。

有法律从业人员提出,“私人生活安宁”是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私人安装摄像头如果造成邻居不适,则应当拆除。也有人认为毕竟是为了安全考虑,安装摄像头之前和最相关的邻居协商好就没问题。如因房屋结构限制没有合理安装位置,可与相关方协商解决,这也是构建和谐邻里关系的基础。

在杨晓看来,如因采集人的原因发生被采集图像泄露,涉嫌侵害他人个人信息权,采集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因产品缺陷导致技术故障或黑客攻击致使被采集的个人信息泄露或被非法使用,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产品责任,安装者也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抛开侵权与否的讨论,单从技术角度来说,类似产品也存在多种风险,供应商还应当加强信息安全保护。”杨晓说,一方面需要加强行业监管,另一方面公司在将产品投入市场前应做好相关法律风险评估,同时加快引入产品责任保险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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