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风光发展方案基本定锤,这些规则有了变化
记者 | 席菁华
今年风电、光伏的建设发展方案即将落锤。
界面新闻获悉,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已下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对2021年风电、光伏的建设开发提出了明确意见。
为落实双碳目标,完成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任务,《意见稿》提出,今年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
2020年,全国新增风电光伏装机量约1.2亿千瓦,风光发电量为727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9.6%。
这意味着,今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占比将提升1.5个百分点。
《意见稿》明确,今年将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消纳多元保障机制。
保障性并网指各地落实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装机,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市场化并网指超出保障性消纳规模,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采取市场化方式。
根据《意见稿》,今年一大新变化是,国家能源局将通过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来指导各省的年度新增并网规模,不再下发具体指标。
2021年,地方政府将自主组织项目建设,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本区域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合理确定本地区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新增并网规模和新增核准(备案)规模。
同时,需测算2021、2022年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并组织开展保障性并网竞争性配置,确定纳入2021、2022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的新增项目。
2月,国家能源局已下发《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各省消纳责任权重落锤。未来风光的年度新增指标,将与各地的消纳责任权重指标挂钩,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落实。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告诉界面新闻,此前国家能源局进行指标的控制,是因为需针对新能源补贴以收定支,以补贴的总量控制全国总的盘子。
“现在没有补贴,去掉补贴的限制,国家能源局充分放权到地方省份,允许地方省份根据自身‘十四五’期间非水可再生能源指标,确定自己发展的新能源装机量,有助于政府对项目的管理更高效。”彭澎表示。
一位资深电新分析人士对界面新闻称表示,今年各省消纳责任权重已基本确定,国家能源局将用消纳权重考核各省,具体的测算目标便下放至各省能源管理部门执行。
“我认为这是第一步,后续能源局或将按照‘30·60’目标给各省制定强制指标。”一位风电头部整机企业高管告诉界面新闻。
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工张文忠告诉界面新闻,此前新能源发展有补贴支持,国家能源局需进行规划管理。随着补贴全面退出,国家能源局将权限下放至各地政府是大势所趋。
“各地政府在协调电网、用地等各种资源配置方面是很有力度的,各省确定新能源建设规模,自己扫清障碍,逻辑关系很清晰,我认为是一种进步。”张文忠对界面新闻表示。
《意见稿》还提出,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项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以项目上网电价,或同一业主在运补贴项目减补金额等为标准,开展竞争性配置。
优先鼓励保障性并网规模与减补金额相挂钩,原则上各省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保障性并网规模,定向用于存在欠补的企业以减补获得保障性并网资格。
这意味着,之前有项目未拿到全额补贴的企业,新增项目并网有配置优势。
这一新规则引发业内的广泛讨论,并存在一定争议。
有行业观点认为,在这一规定下,新能源保有量大的开发商在并网上存在较强优势。
彭澎对此表示,根据老项目的补贴退出,来分配三分之一的新指标,这对老项目的业主有一定的倾斜。“目前,业内补贴没有新增来源,这一分配方式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2021年,存量风光项目将迎来大规模并网时代。《意见稿》明确,积极推进存量项目建设,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十三五”期间核准(备案)的存量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尽早建成投产。
国家能源局还提出,2021年加快推进山西晋北、新疆准东、青海海南州、东北扎鲁特等存量新能源基地项目建设。结合“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青海海西州、云贵川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黄河几字湾等新增新能源基地规划论证,启动一批条件成熟的项目建设。
海上风电发展也将有序推进。《意见稿》提出,各地要积极出台海上风电投资补贴、度电补贴等激励政策,支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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