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17亿财务资助事项未及时信披 清水源及两高管被警示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3日电 3日晚间,清水源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董事长兼总裁王志清、财务总监王琳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河南证监局指出,经查,清水源存在以下问题:
2020年10月26日,清水源发布《关于追认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9日期间,清水源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向安徽双晖建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额为51746.14万元,产生利息411.48万元,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未及时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0年10月26日、11月14日,清水源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补充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清水源董事长兼总裁王志清、财务总监王琳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清水源及王志清、王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河南证监局要求清水源及相关责任人应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上市公司的内控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违规行为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报送书面报告。
资料显示,清水源是国内最大的水处理剂专业生产、研发、服务的厂家之一,主要产品涵盖阻垢剂、分散剂、阻垢缓蚀剂、杀菌防腐剂、金属离子螯合剂、日化助剂、纺织印染助剂、造纸助剂等。
二级市场上,截至3月3日收盘,清水源跌0.12%,报价8.52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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