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 本报记者 路强 徐艳红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建议,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应注重“抓顶层、重普惠、防风险”。“抓顶层”主要包括3方面:
首先应从法律层面确定数字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建议对《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现金管理条例》中关于人民币的表述进行修改,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硬币和数字人民币”。
其次应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框架下,推进国际法定数字货币和跨境数字支付协调机制构建,引领参与各方的多样化、多维度合作,为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流通提供完善的国际规则保障。
“重普惠”,试点不能“重城市轻农村”,要重视跨越老年人群体的“数字鸿沟”。“防风险”,在试点中应加大安全性研究和投入,以确保数字人民币全生命周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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