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小平委员:加快平台经济立法,提高平台企业设立门槛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平台经济相关法律,建议加快立法,或在平台经济发达地区试点地方立法,系统规定平台企业的设立条件、管理职权、法律责任,提高设立门槛,规范其组织和行为。”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副主席陈小平3月5日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建议》。
平台经济是基于信息技术,以多元化需求为核心,全面整合产业链、融合价值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的经济形态。陈小平表示,平台经济对创新驱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但也面临着发展不规范、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监管滞后等问题。
他建议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制定平台经济领域的规范标准,对金融、食品安全、医疗、教育、个人信息保护等关乎民生关键领域的平台企业加强监管力度,明确准入标准,其他行业逐步实施负面清单和备案制。运用数字化手段,如依托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开发建设针对平台经济的“雷达系统”,建立跨部门监管机制;推动政府部门与平台间数据交互共享,建立对平台的常态化在线监督机制。完善信用评价机制,推进平台经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对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陈小平建议科学界定平台企业相关市场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限制竞争和损害消费者利益。对于初始获得市场支配力量、成长性较好的平台,一是遵循包容审慎原则进行规制,进行反垄断辅导培训;二要建立平台企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商谈制度,平台企业在收购初创企业、新兴平台时需进行反垄断申报,对未达到申报标准的,督促平台企业接受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开展的调查,提高初创企业、新兴平台抵御扼杀性并购的能力;三是加强对于初创企业垄断协议豁免制度的研究,依法对初创企业实施的垄断协议行为予以豁免,以保护创新,促进公平竞争。实施平台企业反垄断风险预警制度,对平台企业参股金融机构、参与证券期货基金经营等进行规范。探索厘清资本无序扩张的认定标准,建立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实行精准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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