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尚存模糊之处 能源产业变革有其必要性
作者: 张岸元
对国内金融界来说,应对气候变化是看似熟悉、实则陌生的宏大命题。资本市场在短时期内集中交易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预期,是危险的事情。投资者进入一个新领域,需要对相关事项有基本原理性认识,对拟议中技术路线产业化之经济性,有大体定量的评估。毕竟此领域可供参照的成功商业案例尚不多见。
即便是在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最为激进、最为持续的欧洲,我们也没有看到碳交易有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没有看到以减碳为主业的大型上市公司蓬勃成长。碳交易在财务上可持续自我循环的基础是配额、严格规则和监管。碳减排的关键在于技术进步与产业化,相关领域可能在相当长时期内难以发展成为独立行业,都要依附于现有其他产业的转型实现财务价值。
一、气候是否变化?方向是不是变暖?
主流观点认可全球气候变暖说,并且强调变化的不可逆性,尤其是演进的非线性,但与此同时,反对观点同样有立论基础。如果将观测区间放大至千年甚至更久,近百年气候变化则呈现出周期波动的特征。上世纪70年代,科学家从轨道周期变化规律出发提出的“变冷说”盛行一时,由“变冷说”转向“变暖说”是近几十年的事。MIT气候专家林德森(Richard S. Lindzen)认为,支持全球变暖的数据质量很差,在过去几十年中几乎看不到明显的趋势。全球变暖的速率也不稳定,研究表明,1998至2012年,全球年平均地面增温速率较之前明显放缓。
二、人类活动是不是气候变化的首要因素?
以人类目前的认知水平,尚不能完全掌握气候变化的内在规律。联合国国际生态生命安全科学院院士龚巧玉认为,从地质学角度看气候变化,近百年气候的变化不过是地球历史气候变化的一个小插曲,地球不同地区温度冷暖变化±2℃是正常的。非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气候变化研究报告认为,是自然因素主导了气候变化,其中太阳活动的影响不可忽视。俄罗斯天文学家哈比卜拉·阿卜杜萨马托夫也持类似观点。
三、二氧化碳是不是罪魁祸首?
日本东京工业大学教授丸山茂德认为,二氧化碳和气候变暖是两个不同问题。近百年来,地球气温呈现升高的趋势,但气温升高仅有0.5℃,不算异常。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环境科学家S.弗雷德·辛格和哈德森研究所终身研究员丹尼斯.T.艾沃利认为,温室效应理论有无法自圆其说的地方。首先,二氧化碳的变化不能解释我们已知的气候变化;其次,温室效应不能解释最近的气温变化。中国科学院丁仲礼院士曾表示,人类活动排放二氧化碳引起的地球增暖,不足以改变气候自然变化的规律。丁院士还认为二氧化碳同温度并非严格相关。
此外,除二氧化碳外,大气中还有一氧化二氮、甲烷、水汽等温室气体。从光辐射吸收能力和温室效应贡献来看,水汽远高于二氧化碳,甲烷的单位气体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8倍,一氧化二氮是二氧化碳的265倍。
四、应采取何种措施逆转气候变暖?
有研究称,二氧化碳浓度增加导致的气候变化在停止排放后的千年内依然不可逆,气候很难人为地去平衡。基于此,有人提出应实施大规模地球工程,对全球气候实施系统人工干预,部分科学家将此视为拯救人类的最后手段。
根据作用机理不同,地球工程技术可以分为碳移除和太阳辐射管理两大类。碳移除是通过生物、物理或化学的方法移除或转化大气中的二氧化碳,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主要技术有造林和森林生态系统恢复、碳捕集与封存(BECCS)、提高土壤碳含量、海洋碱化、直接空气捕获和存储(DAC)、海洋施肥等。太阳辐射管理不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而是通过减少到达地面的太阳辐射来缓解地球升温,具体方法包括平流层气溶胶注射(SAI)、陆地或水面上空云改造、表面反照率修改等。
以上地球工程都处在概念探讨阶段,多数科学家对其成熟度、有效性、经济成本、外部性等持保留态度,担忧可能会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五、气候变化对我国的利弊影响如何?
当前国内学术界对此鲜有深入探讨。此前研究的基本观点是,较高气温似乎更有利于中华文明的发展。著名气象学家竺可桢1972年发表的《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一文是相关领域扛鼎之作。他根据历史和考古发掘材料,论证我国在近五千年中的最初两千年,即从仰韶文化时代到河南安阳殷墟时代,年平均温度比现在高2摄氏度左右。在这以后,年平均温度有2~3摄氏度的摆动。
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刘禹等学者,于2009年发表在《中国科学》上的论文指出,在过去2485年里, 中国绝大部分朝代的灭亡都与该温度序列的低温时期相对应,主要原因是低温会导致粮食歉收引发农民起义和战争,寒冷时期草原牧场的南移会导致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和南迁。近年来,网络上甚至有报道,我国西北地区由于全球气候变化出现了某些区域降雨量增多现象,这显然是一般观点所乐见的。
虽然我们不能基于气温和农牧业产出之间的正向关系得出气候变化有利于我国的判断,但也不能在没有系统研究之前,持反向观点。
六、是否确定“紧平衡”的碳排放基数配额?
放任人类温室气体排放的后果存在不确定性,但支持者描述的场景是毁灭性的。因此,实现人类活动的“气候中性”,即无论气候如何变化、因何变化,人类活动都不应成为其因素,就成为各方接受度较高的政策目标。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要求我国在此领域采取强有力行动。
碳排放权也是发展权。欠发达经济体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需要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发达经济体人均碳排放水平更是远远超过不发达经济体。过往多年,国际间围绕碳排放究竟应考察单位GDP排放强度、人均排放量,还是累计排放量,争论不休。去年底以来,我国与美日欧等发达经济体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有了价值观层面的新共鸣,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正待出台。预计相关规划将会在我国发展水平、发展阶段现实,与命运共同体理念之间反复权衡。
在现有碳交易的机制中,配额交易的政策效果最为显著,也是最能发挥我国体制优势的方式。如果给定一个紧平衡的配额基数,借助我国制度优势、行政优势,按照地区、行业、市场主体分解指标,严格统计、测算、监管,市场交易能够瞬间激活。配额价格将取决于减排成本(主要由技术决定)和市场供求关系(主要由配额是否充裕决定)。有了严格配额管理,减排及自愿减排将获得新的经济性,减排行为本身将获得准确定价,而不仅仅是换取资金的机制。这将是“30-60”与以往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政策最大的不同点。
与此前排污权管理类似,二氧化碳排放配额管理在执行层面的难度显而易见,涉及测算、监测、统计、簿计等方方面面。我国在2017年,就曾暂停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的备案申请。去年底以来,相关领域基础设施基础制度建设开始显著提速。
七、是否在产业层面出台存量调整政策?
以新能源汽车领域为例,过往多年我国在该领域的政策是“立新”,即通过补贴等促进行业快速发展。但对传统燃油车一直没有“除旧”,即出台强有力的限制措施。目前,英国、多数欧盟国家以及日本,都确定了传统燃油车退出新车销售市场的准确时间点,从2030年到2035年不等。“十四五”相关产业规划中,我国是否也会以此为参照,给出传统燃油车禁售的确定时间点,值得我们密切关注。
两年前,国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曾以两会提案的方式推动该事项,由于多种原因未果。今年若推出该时间点,将对诸多行业带来颠覆性影响。如,燃油车集中报废、退出使用,将导致汽油柴油消费断崖式下跌、炼油装置大量闲置;车用中小汽柴油机、变速器、传动、尾气排放控制等产业链生命周期大大缩短。当然,该举措对于提升中国能源安全的意义重大。石油消耗过程中,约60%用作“能量方向”,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船用柴油重油等;其他约40%用于“物质方向”,包括乙烯等化工原料。燃油车禁售,理论上最多将使得我国石油消耗下降60%,进而实现石油自给,摆脱对海外进口的依赖。
新能源汽车领域谁将胜出是个问题。传统汽车厂商多年来的资金实力、技术积累和储备、渠道优势,不是造车新势力所能望其项背的。此前,之所以传统厂商没有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全面发力,主要是基于商业考虑,如较低的油价、现有生产装置利用等。一旦燃油车禁售政策予以明确,传统车企迅速转型,一些造车新势力恐难有容身之地。事实上,去年下半年以来,在欧洲市场,大众甚至法国雷诺的新能源汽车销售都已经超过了特斯拉。汽车不是手机。整车代工贴牌是取巧的做法,以此为基础的高估值,会有去伪存真的过程,目前海外市场相关板块已经大幅调整。
八、部分行业应有更大作为
电力、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造纸、航空等行业是减排的主力。多年来,这些行业在绿色发展方面有持续进展。既然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就要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有新的增量,推动行业超越现有举措实施减碳。或许在火电等二氧化碳气体浓度较高的排放点,运用现有技术,大规模发展碳捕捉、碳封存、碳利用,是重要切入点。规模化生猪养殖的甲烷、一氧化二氮,也具备集中转化条件。此外,金融等第三产业,则应围绕运营、融资、供应链三大环节,确定更为积极的碳中和目标,如2030年等。
以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在科学上、技术上、工程上尚存在模糊之处。但以能源转换为切入点,实现产业变革,从供给侧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锁定配额,明确规则、创新技术,三者缺一不可。
(作者为中信建投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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