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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修订“跟投”机制,明确与跟投企业“同股同权”,共担风险
来源| 地产密探(ID:real-estate-spy)
◎ 编辑| 密探君
看今日“渝系一哥”金科,站在2000亿级规模销售之上,有了公司董事会新带班人周达(董事长)、杨程钧(总裁)组合,一切似乎都是朝气蓬勃的“新气象”。
看最新公告披露,挤在“重庆地矿大厦”承租了多层办公区域许多年的金科集团总部,终于要乔迁到照母山的“金科中心”了。
以往,很多投资人或媒体机构造访金科总部,都不敢相信堂堂一家年销售额千亿的大型房企,却没自己专属的商务办公楼,与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为邻。如今,这一切都变了。
金科新总部所在项目“金科中心”,总体量45万方,涵盖金科总部写字楼、照母山商业、金科大酒店、金科美寓、红星美凯龙至尊mall等,无疑是一个超级商业综合体。
实际上,金科在成都等核心城市也打造有“金科中心”地标,给外界的印象却“其貌不扬”,一是体量偏小,二是缺乏高档感。作为重庆大本营的“金科中心”,金科显然更有腾挪的空间。
注:成都金科中心
按金科官方去年11月份放出的消息,重庆“金科中心”综合体将于今年开门迎客,如今金科总部正式乔迁于此,预示着该项目也将投入运营阶段。
外界认为,一个更重大的可能信号是,金科近2年迅猛发力商业,特别是捆绑“家居大佬”车建新,引入红星美凯龙,以“金科中心”为里程碑,引爆更饱满的扩张信心。
与此密切相关是,据最新消息称,金科新一届董事会重新修改、优化了公司员工“跟投”机制规则,初衷是“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质效,为股东创造更大经营价值”。
对照金科“跟投”机制第8条,主要修改了“必须跟投人及跟投范围”,取消“集团总部关键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员工必须跟投全集团范围内所有跟投项目”。
按金科修改后的“跟投”机制第8条,“必须跟投人”重点落到“下属区域公司、城市公司、片区公司关键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员工”,但特别提到若公司组织架构发生调整后,相应的关键职能负责人及以上员工如何继续跟投等关键问题。
特别关键的是金科“跟投”机制第14条,修改前,跟投企业投入资金(包括权益资金和债权资金)后, 以其实际投入资金为限,承担项目经营和亏损风险,修改之处是,跟投企业按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与公司同股同权,承担项目经营和亏损风险。
怎么理解?跟投企业的资金,既有股权资金也有债权资金,“债权资金”相当于股东借款,即使公司亏损,也必须按期偿付,而非金科公司单方面无限期拖延。
金科“跟投”机制第十四条修改前,对跟投企业投入资金性质的法律界定是较为模糊的,但修改后明确“同股同权”,强调各股东只按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债权则无需为此担责。
金科“跟投”机制第27条,主要针对新到岗员工的跟投规则,除须参与新项目跟投外,对于已跟投的老项目,特别是已售建面未达到拟售建面70% 的, 原规定是“还须按个人跟投额度的50%对老项目跟投”,新规则取消这一说法,反而较为模糊,减轻新入职员工的资金压力。
2019年2月份,金科曾修改过一次“跟投”机制漏洞,特别增加了一条,即“‘董监高’成员及所控制或委托的组织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得作为跟投人”。
金科“跟投”机制最早试水可追溯到2015年,1年后曾披露过公司“董监高”参与8个项目跟投及关联交易。作为新机制,试水后难免会有新问题出来,但“跟投”机制确实释放了房企效能,特别是调动项目经营团队积极性。
如果深入研究金科,大家会发现,以跟投机制为起点,近些年建立起短中长期结合的一整套激励机制,与跟投试水同年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年推出以超额利润奖励为核心的“同创共赢计划”,其实类似于万科“经济利润”奖金;2019年推出“卓越共赢员工持股计划”。
2017年,金科销售额突破500亿元,2018年突破1000亿元,2019年达到1800多亿元,2020年又达到2200多亿元,成为继龙湖之后第二家渝系实力房企。
当然,金科并未满足于此,尤其是对更大规模的渴望,并制定了新五年(2021-2025年)4500亿元销售目标战略,野心昭昭。
推进更大规模,意味着资源吸附能力变强。近日,金科与成都金牛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启金科“政企合作”的重大信号,意在杀入成都城北“城市更新”以谋局大盘开发与运营。
这是地价日益高企时代,更多千亿房企的顺势选择。外界预判,未来几年,房企“规模为王”依然有效,且会越发加剧“强者恒强”效应,依然会是“抢资源”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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